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7月31日至9月30日对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信访受理对象。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县(区)管干部,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3.反映问题渠道。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接受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邮政信箱: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新城路49号信箱转市委巡察办(邮编:117000)
电子邮箱:bxswdqlxc13_2z@163.com
巡察意见箱:本溪县观音阁街道政府路68号本溪县人
民检察院大门右侧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2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7:00。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24日17时。
(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巡察监督平台举报“二维码”)
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4年7月31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7月31日至9月30日对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信访受理对象。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县(区)管干部,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3.反映问题渠道。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接受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邮政信箱: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新城路49号信箱转市委巡察办(邮编:117000)
电子邮箱:bxswdqlxc13_2z@163.com
巡察意见箱:本溪县观音阁街道政府路68号本溪县人
民检察院大门右侧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2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7:00。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24日17时。
(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巡察监督平台举报“二维码”)
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