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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 察 公 告

    2024-07-3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巡察组于2024731日至930日对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信访受理对象。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区)管干部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3.反映问题渠道。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接受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邮政信箱: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新城路49号信箱转市委巡察办(邮编:117000

    电子邮箱:bxswdqlxc13_2z@163.com

    巡察意见箱:本溪县观音阁街道政府路68号本溪县人

    民检察院大门右侧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2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7:00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92417时。

    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巡察监督平台举报“二维码”

    市委第巡察组

    202473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巡察组于2024731日至930日对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信访受理对象。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区)管干部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3.反映问题渠道。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接受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邮政信箱: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新城路49号信箱转市委巡察办(邮编:117000

    电子邮箱:bxswdqlxc13_2z@163.com

    巡察意见箱:本溪县观音阁街道政府路68号本溪县人

    民检察院大门右侧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2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7:00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924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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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第巡察组

    2024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