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引起的道路交通安全及隐患问题一直是影响和阻碍百姓平安出行的难题。检察机关紧盯公共安全新领域案件,在线索收集中,瞄准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敢字当先;在办理中,着力破解“硬骨头”问题,努力消除现实危险性,让群众看到山体滑坡治理的变化。使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办理工作卓有成效,实现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的终极目的。
本溪满族自治县境内的省道S304公路,是连接本溪市至本溪县的主要公路,日常车流量较大。此路松泉寺至发家峪路段在夏季受降雨影响经常出现多处山体滑坡现象,养路部门虽能及时清理坠落到公路路面上的碎石泥土,但对山体滑坡安全隐患问题一直未采取有效整治措施,影响通行安全。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本溪县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雨季下乡办案途中发现该案件线索。本溪县院经逐级层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同意后,于2021年6月1日正式立案。
经调查,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境内的S304公路属于省级干线公路,省级干线公路由市级公路管理处授权县级公路管理段养护,并拨付相关费用。本溪县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辽宁省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局(以下简称本溪县交通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负有维护的监管职责。
本溪县院在报经上级院审批同意后,于2021年6月4日依法向本溪县交通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本溪县交通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对山体滑坡重点隐患部位安装50米的防护网并砌筑了130米挡墙。从根本上消除了山体滑坡安全隐患。在雨季后期,该路段未再出现山体滑坡影响交通出行的现象。
接下来,本溪县院将积极探索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对群众的急难愁盼之事迅速反应,主动作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整改前
整改后
自然灾害引起的道路交通安全及隐患问题一直是影响和阻碍百姓平安出行的难题。检察机关紧盯公共安全新领域案件,在线索收集中,瞄准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敢字当先;在办理中,着力破解“硬骨头”问题,努力消除现实危险性,让群众看到山体滑坡治理的变化。使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办理工作卓有成效,实现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的终极目的。
本溪满族自治县境内的省道S304公路,是连接本溪市至本溪县的主要公路,日常车流量较大。此路松泉寺至发家峪路段在夏季受降雨影响经常出现多处山体滑坡现象,养路部门虽能及时清理坠落到公路路面上的碎石泥土,但对山体滑坡安全隐患问题一直未采取有效整治措施,影响通行安全。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本溪县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雨季下乡办案途中发现该案件线索。本溪县院经逐级层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同意后,于2021年6月1日正式立案。
经调查,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境内的S304公路属于省级干线公路,省级干线公路由市级公路管理处授权县级公路管理段养护,并拨付相关费用。本溪县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辽宁省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局(以下简称本溪县交通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负有维护的监管职责。
本溪县院在报经上级院审批同意后,于2021年6月4日依法向本溪县交通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本溪县交通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对山体滑坡重点隐患部位安装50米的防护网并砌筑了130米挡墙。从根本上消除了山体滑坡安全隐患。在雨季后期,该路段未再出现山体滑坡影响交通出行的现象。
接下来,本溪县院将积极探索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对群众的急难愁盼之事迅速反应,主动作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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