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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及人员构成情况表

    2023-02-15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及人员构成情况表

    内设机构及人员构成情况表

    序号

    内设机构

    部门负责人

    人员

    部门职责

    联系电话

    1

    政治部

    董晓洲

    何东声、吴婷婷、赵福鹏

    负责全院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思想宣传、新闻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024-46821842

    2

    办公室

    孟丽

    王彦淼、张俊生、 马启瑞、刘琪、李洪月、姚新宇、王玉、邓志桐 、方正、迟振新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负责文字综合和相关文件文稿起草审核工作,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领导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计划财务装备管理工作、检察档案工作、机要保密工作、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司法警察工作。

    024-46823340

    3

    第一检察部

    吕学斌

    王胜楠、丁凤娇 、史英文、丁也、白若含、蒲美琪、刘子航

    负责由本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由本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024-46811540

    4

    第二检察部

    兰丹月

    李晓星

    负责由本院办理的同级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024-46833016

    5

    第三检察部

    杨军洲

    王晓炎、张明硕、刘旭辉、丛丽沙

    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检察,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024-46811545

    6

    第四检察部

    赵威

    张薇薇、钱晓娜 、刘红璐、任勃

    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基层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相关民事申诉案件。负责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基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相关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024-46821790

    7

    第五检察部

    黄伟

    刘跃、王岩

    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信访案件,承办相关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

    024-46828927

    8

    综合业务部

    黄恭政

    李英杰、董爱竹

    负责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建议,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承担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发出检察建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质量评查等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管理和需求统筹,负责检务督察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024-46811542

    注:“姓名”为员额检察官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及人员构成情况表

    内设机构及人员构成情况表

    序号

    内设机构

    部门负责人

    人员

    部门职责

    联系电话

    1

    政治部

    董晓洲

    何东声、吴婷婷、赵福鹏

    负责全院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思想宣传、新闻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024-46821842

    2

    办公室

    孟丽

    王彦淼、张俊生、 马启瑞、刘琪、李洪月、姚新宇、王玉、邓志桐 、方正、迟振新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负责文字综合和相关文件文稿起草审核工作,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领导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计划财务装备管理工作、检察档案工作、机要保密工作、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司法警察工作。

    024-46823340

    3

    第一检察部

    吕学斌

    王胜楠、丁凤娇 、史英文、丁也、白若含、蒲美琪、刘子航

    负责由本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由本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024-46811540

    4

    第二检察部

    兰丹月

    李晓星

    负责由本院办理的同级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024-46833016

    5

    第三检察部

    杨军洲

    王晓炎、张明硕、刘旭辉、丛丽沙

    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检察,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024-46811545

    6

    第四检察部

    赵威

    张薇薇、钱晓娜 、刘红璐、任勃

    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基层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相关民事申诉案件。负责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基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相关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024-46821790

    7

    第五检察部

    黄伟

    刘跃、王岩

    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信访案件,承办相关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

    024-46828927

    8

    综合业务部

    黄恭政

    李英杰、董爱竹

    负责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建议,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承担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发出检察建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质量评查等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管理和需求统筹,负责检务督察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024-46811542

    注:“姓名”为员额检察官